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2024年度市管路灯LED节能改造项目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4年度市管路灯LED节能改造项目立项的复函;合发改投资〔2024〕676号
1.4 招标人: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 合肥市市政管理处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2024年度市管路灯LED节能改造项目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5BFFGZ0102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5BFFGZ01021
2.5 建设地点: 合肥市蜀山区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合肥市城区范围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7个市管道路与高架桥路段的照明设施改造,包括更新LED灯具约27116套(含吸顶灯约4942套、低位灯约2691套),安装单灯控制器约20885套,改造变配电设施约163台,更新监控终端约163台,更新电缆约29.6公里(其中包含快车道、辅道、侧石、人行道、绿化的破复),改造智慧照明平台系统1套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具体要求详见图纸、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6343万元
2.8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括更新LED灯具约27116套,安装单灯控制器约20885套,改造变配电设施约163台,更新监控终端约163台,更新地下电缆约29.6公里(其中包含快车道、辅道、侧石、人行道、绿化的破复),改造智慧照明平台系统1套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具体要求详见图纸、清单。本项目照明部分金额约3000万元。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无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1)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2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且此业绩中须包含市政照明工程施工内容)。
(2)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200万元的市政桥梁工程施工业绩(且此业绩中须包含市政照明工程施工内容)。
(3)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200万元的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工程施工业绩(且此业绩中须包含市政照明工程施工内容)。
(4)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城市照明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 无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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