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DXT-2023-20
二、项目名称:2024-2026年肇庆高新区市政路灯设施市场化运作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电白区海滨新区第五小区第12排10号
被投诉人1: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德大街
被投诉人2:广东祥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78区祥福路南侧鸿景悦园一幢二层写字楼204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2024-2026年肇庆高新区市政路灯设施市场化运作项目(项目编号:GDXT-2023-20)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称:投诉人对畸高畸低行为是否针对投诉人、采购活动的最终结果、专家畸高畸低行为无视法律法规等三个方面作了提问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事项并未作出实质上答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该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对在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本机关将依法依规另行作出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肇庆高新区管委会或肇庆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2024 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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