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雅镇杉溪村南院自然村路灯亮化及护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建瓯市南雅镇杉溪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福建省建瓯市南雅镇杉溪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以下公司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1 | 福建省展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8 | 福建瑞优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 | 福建省佳志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 | 福建天禹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 | 福建鑫旺丰建设有限公司 | 10 | 福建宇翼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4 | 福建武夷闽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1 | 嘉裕中闽(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5 | 福建裕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2 | 福建省隆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 | 福建省闽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3 | 福建鑫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 | 福建久凯建设有限公司 | 14 | 福建青岑建设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建瓯市南雅镇杉溪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最高控制价389315元 k=10% 发包价:350383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3.7.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5年 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介绍信、投标函、确认函、授权委拖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瓯办事处(建瓯市南雅镇政府一楼招标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个。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7.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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