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404204-250004C
吉林省产权交易市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哈达门乡工作站接受 珲春市哈达门乡中心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招标与网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珲春市哈达门乡中心村太阳能路灯项目 进行网络采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标的名称:珲春市哈达门乡中心村太阳能路灯项目
1.2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哈达门乡中心村一组至五组
1.3建设规模:采购安装全套普思品牌的路灯,太阳能板采用A等级片、边框铝合金材质,使用年限大于等于18年。灯具锂电池120AH 电压12V;控制器10A;太阳能专用单晶硅电池板120W:路灯光源80W:对全村内需要更换的路灯基础能够达到1.2米(避免返浆),新安装路灯20盏,维修路灯86盏;对全村倾倒路灯进行扶正。质保5年,等其他需要符合国家及地区太阳能路灯安装的条件。
1.4计划工期:2025-07-04至2025-08-15
1.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6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7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如有变动,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9采购预算:148800元(含税)
1.10其他:具体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二、意向供应人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人为法人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2.2意向供应人须采购安装全套普思品牌的路灯,太阳能板采用A等级片、边框铝合金材质,使用年限大于等于18年。灯具锂电池120AH 电压12V;控制器10A;太阳能专用单晶硅电池板120W:路灯光源80W:对全村内需要更换的路灯基础能够达到1.2米(避免返浆),新安装路灯20盏,维修路灯86盏;对全村倾倒路灯进行扶正。质保5年,等其他需要符合国家及地区太阳能路灯安装的条件。乙方服从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工期,确保质量。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近三年内意向供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2.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2.7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9成交后,须交纳成交价款 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交纳0%的工程质保金。
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意向供应人请登录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jlncjy.com),按要求进行实名用户注册,选择项目报名、确认《网络采购须知》并下载采购文件。报名下载时间为 2025年07月05日 09:00:00 至2025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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