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城镇路灯管理有限公司购置路灯工作车辆项目澄清公告(二)
广州市番禺区城镇路灯管理有限公司购置路灯工作车辆项目,现对以下内容作出澄清,原采购文件有涉及本澄清公告内容的,按本澄清公告内容修改,未涉及内容仍以原采购文件为准。
一、更正内容
原文:招标公告、用户需求书
子包号 | 设备设施名称 | 单价(万元/台) | 数量(台) | 子包项目预算(万元) | 项目预算(万元) | 交货期 |
子包一 | ◆高空作业车 | 58 | 2 | 116 | 182.9 | 子包一: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货、调试及验收。 |
子包二 | ◆皮卡车(双排座) | 16 | 1 | 30.2 | ||
小型货车 | 14.2 | 1 | 子包二: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货、调试及验收。 | |||
子包三 | 防撞缓冲车 | 18.35 | 2 | 36.7 | ||
子包二: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货、调试及验收。 | ||||||
备注:1.本项目的子包二核心产品为皮卡车(双排座) 2.本项目确定三家中标人,本项目子包一至子包三可兼投但不能兼中,评标委员会分子包进行评审,经评审后按综合得分排名分别向采购人推荐各子包成交候选人。成交单位不得无故弃权,若成交单位无故弃权,则视为自动放弃其它子包的中标资格。 |
现文:
子包号 | 设备设施名称 | 单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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