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叶县移民安置服务中心叶县2024年度中央及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5-32 | ||||||||||||||
2、项目名称:叶县移民安置服务中心叶县2024年度中央及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362,599.90元 | ||||||||||||||
最高限价:3362599.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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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叶县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其中: 第三标段:辛店镇新蒋庄村道路项目、保安镇三村道路项目 5.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5.6、质量标准: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工期要求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3.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供应商须提供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6月09日 至 2025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3.方式: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投标。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6月2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注: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3、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 联系电话:0375-2316208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叶县移民安置服务中心 | ||||||||||||||
地址:叶县广安路中段 | ||||||||||||||
联系人:马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866921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平顶山市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街道矿工西路266号院1号楼4号 | ||||||||||||||
联系人:郑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6161526 18103909934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6161526 18103909934 |
项目概况 叶县移民安置服务中心叶县2024年度中央及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5-32 | ||||||||||||||
2、项目名称:叶县移民安置服务中心叶县2024年度中央及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362,599.90元 | ||||||||||||||
最高限价:3362599.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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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叶县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其中: 第五标段:辛店镇雷草洼村道路项目、辛店镇南焦庄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5.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5.6、质量标准: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工期要求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3.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供应商须提供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6月09日 至 2025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3.方式: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投标。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6月2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注: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3、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 联系电话:0375-2316208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叶县移民安置服务中心 | ||||||||||||||
地址:叶县广安路中段 | ||||||||||||||
联系人:马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866921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平顶山市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街道矿工西路266号院1号楼4号 | ||||||||||||||
联系人:郑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6161526 18103909934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6161526 18103909934 |
项目概况 叶县移民安置服务中心叶县2024年度中央及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5-32 | ||||||||||||||
2、项目名称:叶县移民安置服务中心叶县2024年度中央及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362,599.90元 | ||||||||||||||
最高限价:3362599.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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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叶县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辛店镇常派庄村护坡项目、常村镇艾小庄村道路、排水沟及路灯项目 5.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5.6、质量标准: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工期要求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3.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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