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八路一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亮化工程路灯材料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高新八路一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亮化工程路灯材料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八路一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亮化工程路灯材料采购;
1.2采购人/采购代理人:湖北市政建设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高新八路一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亮化工程路灯材料采购;本项目最高限价不含税金额为699286.2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6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高新八路一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亮化工程路灯材料采购;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
2.3交货期:在收到供货通知3天内履行交货义务;
2.4交货地点:高新八路一期品质提升及改扩建亮化工程项目所在地;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满足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施工图纸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3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供应项目)(需体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供应内容)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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