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庆县花山苗族乡回龙村河江片区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已由余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意余庆县花山苗族乡回龙村河江片区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余发改复【2025】3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余庆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万驰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余庆县花山苗族乡
2.2 建设规模:修建化粪池4个,垃圾收集点3个,排污管线长2800米;硬化长4500米,宽度为2.5—4.5米宽通组公路;挡土墙修复350米;路灯安装60盏
2.3 合同估算价:4784886.86元、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要求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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