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庄镇伯方村环境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H202401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寺庄镇伯方村环境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8425001),已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高行审字〔2025〕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他部分由高平市寺庄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高平市寺庄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对寺庄镇伯方村环境及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内容主要有小微公园改造,沿街建筑外立面及屋面改造,村庄道路及电、暖、通信等市政配套设施改造,历史名居的屋面、墙面、院面、围墙等修缮。建设规模为:总体改造面积约520000㎡;小微公园改造面积约55439㎡;沿街立面改造面积约55000㎡,屋面改造面积约86548㎡,门窗改造面积约995.5㎡;历史名居修缮改造面积约3527.93㎡;强电改造约33090m;弱电改造约25007m;新增路灯77盏。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6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外立面改造: 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改变乡镇及村庄对外形象,项目设计对主街道沿线建筑外墙进行相对统一色调涂料粉刷美化。 其中: 屋顶改造面积约55000平方米, 外墙改造面积约81000平方米, 立面文化小青砖约4758平方米, 断桥铝门约418.8平方米, 断桥铝门窗约550,7平方米, 断桥铝格栅门窗约26 平方米, 树脂瓦屋面铺设约1718,5平方米, 墙面打磨约6500平方米, 墙面做工艺小青砖约240平方米, 泥墙修复约300平方米, EPS线条约80米, 门、门窗、防盗窗、卷闸门约535樘, 质感漆喷农户大门约350平方米, 小学边做混凝土泛水台4 立方米, 门楼涂料修复约350平方米。 002第二标段:历史名居修缮: 大小院落共计7座,分别为:毕振姬藩宪第中的毕氏祠堂、文书房院、毕氏民居3座院落;郜家院中的郜家院(1)、郜家院(2)、郜家西北院3座院落;窄圪洞街巷南端牛家院。 修缮内容包括对屋面、木结构、墙体、地面、木装修、院面及围墙的残损进行维修。 其中建筑面积:2546平方米,院落面积:983平方米; 003第三标段:强电部分: 对全村所有强电部分线路入地,新建4个变压器,1个环网柜,局部高压顶管入地。 004第四标段:小微公园改造: 根据村庄违拆情况,在村落中产生了 12 块闲置空地。为改善人居环境,为广大群众提供茶余饭后休闲活动场所,这些空地因地制宜打造成小微公园。改造面积约55500平方米; 005第五标段:基础设施提升: 项目对村庄街道、照明全面提升;强电、弱电、供热、部分燃气管道入地改造,改造面积约28万平方米;村史馆、毕振姬故居布展约800平米。 006第六标段:基础设施提升: 项目对弱电、供热管道入地改造。改造面积约8万平方米。 招标范围为本标段所包含工程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 工、采购、验收、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3、建设地址:高平市寺庄镇伯方村 4、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要求的所有物资(材料、设备等)采购质量标准: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6、项目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82746455.22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142726016.9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945995.55元,预备费9074442.75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工 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牵 头人委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002第二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工 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牵 头人委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003第三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工 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牵 头人委托)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004第四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工 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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