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蠡县市政路灯节能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项目-市政路灯节能改造部分已由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蠡县发改审字[202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蠡县市政路灯节能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项目-市政路灯节能改造部分 2.1.2工程建设地址:蠡县城区 2.1.3建设规模:项目对县城区部分广场、街角公园、各大十字路口进行亮化,新建高杆节能灯、中杆节能灯合计89基。 2.1.4最高限价:4528696.26元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计划工期:30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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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4 00:00至2024-12-2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招标公告页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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