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鸡西市鸡冠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三标段项目太阳能路灯(第一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鸡西市鸡冠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三标段项目太阳能路灯(第一批次)采购项目。
2.2采购项目编号:JT-XM-JJCG-HW-202411-0692
2.3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太阳能路灯采购、运输具体需求如下: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太阳能路灯 | 60w | 187 | 套 | 3270 | 611490.00 |
采购预算 | 611490.00 |
注:①.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且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②.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数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2.4标段/标包划分:A1。
2.5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采购人要求时间为准)。
2.6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或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的质量合格标准。
2.8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9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611490.00元(大写:陆拾壹万壹仟肆佰玖拾元整);
注:采购预算包含货物价格、运费、装卸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注: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3.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近三年(2021年11月01日~递交资格文件截止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在竞价公告发布之后至资格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采购公告要求时间。
3.6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采购文件的获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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