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镇(街道) | 钦工镇 | 村(社区) | 贾庄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5-10-14 |
| 项目类型 | -- | ||
| 预算总额 | 6050.00元 | ||
| 资金来源 | -- | ||
| 项目周期 | -- | ||
| 项目描述 | 钦工镇贾庄村二组四组、三组五组、三组六祖、衡河堆堤附近道路路灯补充安装,太阳能路灯总计采购、安装13盏,其中8盏路灯用电线杆安装,5盏路灯新建路灯杆,预算金额为6050元。一、供应商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并提供营业执照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和专业技术能力;4.投标人的经营场所应位于淮安市,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行为记录;5.投标人能够根据需求及时提供安装及质保服务;二、项目要求1.现地勘察要求:施工方需配合贾庄村村委勘察现场,确认太阳能路灯安装位置、施工方式、施工时间及其他具体事项。2. 型号规格要求:施工方需按贾庄村村委会要求,提供满足性能标准的太阳能路灯。路灯高度为6米,光源要求为100w,太阳能板要求为60瓦、控制电池要求为50ah,以上等物件必须为原厂生产新件。太阳能板型号、灯功率需满足夜间照明需求,总计采购13盏太阳能路灯。3安全性能要求:太阳能路灯在-20至50°的环境温度范围内正常运行。装置应具有足够强度能承受10级风载荷。4m以上灯杆应具备防雷接地。电路元件和蓄电池具有良好的防水功能。4.施工要求:路灯安装期间,必须遵守钦工镇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等各项规定。因施工发生的人员事故及责任均由施工方方承担。5. 质保要求:太阳能路灯安装后施工方需提供5年质保,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质保期内因零部件质量问题造成维修的,由施工方负责处理。如施工方无法及时提供维修,由村委会指定人员维修,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四、付款方式 太阳能路灯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的95%,根据中标人出具正式发票,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支付款项。5%的质保金自验收合格当日起计算1年后支付。 | ||
| 补充说明 | -- | ||
| 报名时间 | -- | ||
| 报名地点 | --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 ||
| 交易时间 | 2025-10-15 09:00 | ||
| 交易地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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